因客户不肯再订货 莆田4人持械殴打勒索其30万
2025-07-11 01:12:00

海峡网8月23日讯(海都记者 林养东 辛辉) 日前,因客莆田市荔城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。肯再

2013年底,订货打勒柯某为林某介绍生意,莆田让蒋某从林某处订购海鲜。人持林某无经营海鲜批发的械殴能力和设备,都从专门从事海鲜产品销售的因客吴某处订购,再卖给蒋某,肯再赚取差价。订货打勒这样一来,莆田蒋某觉得价格太贵,人持订购三次后便不再向林某订货。械殴

为此,因客林某非常不满,肯再带着陈某、订货打勒黄某(携带长15厘米的匕首)、同案人“小郑”(另案处理),向蒋某索要30万元,并进行殴打和胁迫,迫使他答应。

荔城法院一审判处林某、黄某有期徒刑4年9个月,罚金10000元,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3个月,罚金10000元。

(作者:汽车电瓶)